增強市場預期穩定性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穩步推進
- 發布時間:2022-01-06 09:11:39
-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堅持市場化、法治化處置,增強市場預期穩定性—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穩步推進
本報記者 陳果靜
近日召開的2022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指出,2021年,“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取得新成效”,接下來將“堅持推動金融風險防范化解”。2021年以來,我國金融風險總體收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處置風險,增強了市場預期的穩定性。業內專家認為,防范化解風險仍然任重道遠,2022年必須更加重視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維護好經濟社會穩定大局。
加強監管提升防控能力
“當前,我國金融體系運行總體平穩,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日前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21年以來,我國宏觀杠桿率持續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受到疫情沖擊,我國宏觀杠桿率曾出現階段性上升,2021年以來,宏觀杠桿率已經回落到基本穩定的軌道。
央行公布的數據顯示,2021年上半年,我國的宏觀杠桿率是274.9%,比2020年末低4.5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政府和住戶部門的杠桿率分別回落3.1個、1個和0.4個百分點,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
我國金融風險防控能力進一步提高。集中對一批突出風險點進行了有序處置。影子銀行、亂辦金融及非法集資等風險得到有效遏制。加強金融監管,強化反壟斷取得實效。重點集團、大型企業風險處置穩妥推進。推動存量高風險機構持續壓降,高風險機構數量明顯減少。
2021年,為堅決推進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金融監管部門約談14家頭部網絡金融平臺,指導督促其深入自查整改違規問題。為資本設置“紅綠燈”,依法加強對資本的有效監管,支持和引導資本規范健康發展。
此外,金融監管部門堅定持續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央行牽頭建立了常態化工作機制,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同時,指導銀行和支付機構監測并及時處理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的賬戶。協調有關部門指導互聯網平臺全面排查清理虛擬貨幣交易營銷宣傳內容,依法偵辦涉嫌違法犯罪的虛擬貨幣交易商。并提示廣大群眾自覺遠離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維護自身財產安全。截至2021年底,境內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的人數明顯減少,社會各界對交易炒作危害的認識不斷加深。
關注重點守住底線
“雖然目前金融風險整體可控且不斷收斂,但金融局部風險對經濟金融大局穩定的挑戰不容小覷。”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認為,2021年以來,我國經濟延續穩定恢復態勢,金融運行保持平穩。但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正在發生深刻變化,不確定性因素增多,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非常重要。
2022年,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重點是哪些方面?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濤認為,當前我國面臨的主要系統性金融風險隱患體現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特別是個別地方的隱性債務高企;二是房地產市場風險,特別表現在個別負債過高的大型房地產企業;三是部分中小銀行風險,尤其是受疫情和外部環境的沖擊。
“未來一段時間,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需要重點關注三個方面。”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一是要采取切實措施,加大對中小銀行的支持,維護好銀行體系穩定;二是要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和購房者合理住房消費需求,實現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三是要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蔓延到金融體系。
2021年,個別房企由于自身經營不善、盲目多元化擴張等因素導致風險暴露。個別房企出險后,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已積極采取措施,穩妥有序化解風險,滿足居民和房地產企業的正常融資需求,市場預期正在逐步改善。但在業內專家看來,房地產行業涉及范圍廣,其中的風險隱患仍然需要高度關注。在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看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壓實地方、金融監管、行業主管等各方責任,壓實企業自救主體責任”,表明房地產行業風險已經引發高度關注,防范化解房地產行業的風險將是2022年的重點之一,將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不會允許其對金融安全形成沖擊。
完善機制壓實責任
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重申“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十六字方針,并把強化金融法治,完善長效機制作為防范化解各類風險的根本思路。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是重點之一。尹振濤認為,其中統籌協調是關鍵,統籌主要是解決監管機構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監管的問題,而協調則是解決監管者現有的分工和合作問題,以及現有金融交叉領域如何去監管的問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提出加強金融法治建設,這是監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基礎,特別是將加快推進制定《金融穩定法》工作值得期待。
在金融監管方面,董希淼認為,一方面,要強化監管統籌協調,實施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提高監管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充分運用金融科技尤其是監管科技手段,提高監管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監管精準性。從處置包商銀行等案例中可以發現,金融風險與金融腐敗往往交織在一起。因此,還要加強金融法治建設,懲治金融腐敗,加強金融監管干部隊伍建設,提升金融系統干部隊伍廉潔能力。
“此外,應該進一步認識到,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是‘排雷’,而不是‘爆雷’。”董希淼認為,應防止在處置重大風險過程中引發次生風險。面對內外部復雜多變的形勢,市場信心和預期尚未完全恢復,具有一定的脆弱性、敏感性。因此,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的承受能力,在保持經濟平穩運行中有序地排除相關風險。各部門在制定政策時應統籌兼顧,避免各自為政,從而使局部政策疊加帶來負面沖擊,造成“合成謬誤”;各地區在落實中央政策時應實事求是,避免層層加碼,從而使基層難以執行導致行為異化,造成“分解謬誤”。從根本上說,經濟高質量發展是最重要的風險防范措施。因此,必須處理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系,在經濟高質量發展中防范化解和處置重大風險。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還應壓實各方責任,發揮各方作用。董希淼認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不能只依靠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業需要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機制,提升防范風險的內生機制和能力;要改進和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體系,推動地方政府在屬地風險處置中發揮主要作用。同時,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健全企業、金融、政府各方責任共擔和損失分擔機制;加快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依法依規增進信用信息共享;加大懲戒力度,打擊逃廢債行為,大幅度提高金融領域違法違規成本,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